如上一篇文章所寫, 如果您在工作過程中受傷, 您將有權申請工傷保險賠償。任何受傷的僱員或工人都有獲得工傷賠償的資格。
保險覆蓋人群:
如果您是在澳大利亞工作並受傷,並且您屬於以下人群範圍,則您可以遞交工傷賠償申請:
- 臨時或永久僱員
- 全職或兼職僱員
- 自營職業者
- 其他應當被認定為工作者的人群 (例如陪審員, 實習學生或某些志願者)
保險覆蓋傷害類型:
工傷不一定是身體上的實質傷害, 它可能會是與壓力有關的, 例如心臟病, 中風或自身疾病或身體狀況的惡化。上班或下班途中發生的傷害, 工作間隙休息時發生的傷害, 甚至是出差到外州或外國發生的傷害都可以被涵蓋。在家遠程辦公時發生的傷害, 如果工作是導致傷害發生的要素之一, 同樣可能屬於工傷保險的覆蓋範圍。
很多種不同類型的傷害都可以被保險涵蓋, 包括:
- 身體實質傷害, 如肌肉撕裂, 骨折, 燒傷
- 心理/精神傷害
- 長期職業病, 如工業性耳聾
- 長時間後才顯露症狀的傷害, 例如煤炭工人塵肺病或硅肺病
- 原有疾病的加重
- 傷害或疾病導致的死亡
常見的傷害或疾病
身體實質性傷害
這些類型的傷害被定義為‘因外力對身體造成的實質性傷害’, 傷害嚴重程度各不相同。它們包括:
- 割傷或拉傷
- 燒傷或擦傷
- 穿透性傷口
- 骨骼斷裂或骨折
心理或精神上的傷害
心理或精神上的傷害是指傷害引起了思想, 情感和行為異常的情況。它們包括但不限於:
- 抑鬱症
- 焦慮症
- 創傷後情感障礙
疾病
疾病是指由於感染, 炎症或環境因素所導致的影響健康的非正常身體狀況。它們包括但不限於:
- 工業性耳聾
- Q型流感
- 工作相關的呼吸系統疾病, 如石棉沉滯症, 硅肺病或其他疾病
自身疾病或傷害的加重或持續性症狀
有時工作會加重您的自身疾病或原有傷害。原有的傷害可能與您的工作相關或無關。在有些情況下, 即便您拿到賠償後重新回到了工作崗位上, 您的症狀又會再次出現。一旦確認您的症狀和您的原本傷害有關, 您的索賠申請可能會被重啟。
申請工傷事故賠償是一個複雜的過程。博安和律師事務所將幫助您平穩進行每一項複雜的程序, 並協助您最終獲得合理的賠償。
作者: 金琳律師 (Lynn Kim) / 翻譯: 屈子博律師 (Bruce Qu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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